星期四, 7月 12, 2012

倫理審查委員會得簡易程序審查之人體研究案件範圍

衛生署終於把簡易倫理審查(IRB)的範圍訂出來了。
全文如下:


所以,已經做完的研究,data要再分析,基本上送簡易審查就好。不過還是沒說不必inform concent呀!

但是,我怎麼覺得少了些什麼??
啊,原來是“剩餘檢體”不見了。
所以,肺癌病人開刀下來的腫瘤檢體,想看看有沒有伴隨有細菌,請送一般審查;抽血算完血球了,想收血清多做個癌指數,請送一般審查。

加上研究資金,帳目不可以和計畫內容不合,不然要用貪污辦理的問題,算了,我今年的計畫,就不要過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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