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四, 8月 13, 2015

一紙健康保險署的公文,將造成 RCW的倒閉潮

最近敝單位收到了這樣的一份公文,我想,既然密等及解密條件都是空白的,應該是可以拿出來受公評之事(請自行點閱放大):

所以呢?
對應之前的新聞,""無效醫療?無意識用呼吸器 健保擬不再全面買單"",健保署正想大刀揮向加護病房、呼吸器的使用。只要"入住加護病房超過21日"、"回轉加護病房"、"慢性呼吸照護病房新收個案"要加強審查有沒有做到申請緩和醫療。言下之意,公文上面這四類的病患,健保署要 "強制" 讓病患及家屬知道有個 "緩和醫療" (俗稱 "安樂x" )的出路。

我個人是不知道、也不能代表群眾的想法,但是以下是我的模擬情境:

A小姐,24歲,在某一次出國旅遊時,發現有感冒症狀;回國後仍覺得越來越無力,全身腫。醫院診斷為心肌炎、心臟衰竭,進加護病房治療,後來疾病仍舊惡化,陸續開始插管使用呼吸器、葉克膜以及血液透析(俗稱 洗腎 )。醫師建議心臟移植。在入住加護病房第19天時,終於等到合適的心臟移植,移植也算順利,但腎功能沒那麼快恢復,由於使用大量的止痛藥,呼吸器也尚未移除。到了入住加護病房第22天時,醫院根據健保署的這紙公文,派了 "安寧緩和醫療" 的共照小組來和病患及家屬解釋 "緩和醫療"。然後.........(請自行想像)
S.H.先生,因為"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"(ALS,俗稱漸涷人)十數年,已經呼吸器依賴甚久,但是透過科技,仍出版了不少論文。他的醫療提供者根據健保署的這紙公文,派了 "安寧緩和醫療" 的共照小組來和病患及家屬解釋 "緩和醫療"。然後.........(請自行想像)

其實,隨便想想,隨便就可以發現在醫療第一線的實務處理上,如果真的要這樣強制去做,將會出現非常多的衝突點在裏面,不管是道德上的衝突、人性上的衝突、及心理上的衝突。我不反對末期病患、高齡患者選擇 "安寧緩和醫療" ,但是對我、對患者而言, "安寧緩和醫療"只是一個治療上的選擇、"一種可能性"。

現在,謠傳某大型公立醫療體系,旗下有數間 RCW。最近收到監察院要調查 "無效醫療"的通知,鎖定呼吸器病患,要求院長到監察院報告。所以該醫療體系的 RCW將只出不入,並輔導入住2年以上的病患轉院?公立醫院已經如此,私人醫院啥時要跟進?

講句重話,這就是 "不教 (民眾) 而殺 (醫療),謂之虐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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